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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38924.7-2020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(tǒng)環(huán)境試驗方法第7部分:濕熱試驗

檢測報告圖片樣例

GB/T 38924.7-2020.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-Part 7 : Humidity test.
1范圍
GB/T 38924的本部分規(guī)定了民用輕小型無人機(起飛重量為0.25 kg~150 kg)系統(tǒng)(含飛行器和地面站)濕熱試驗的試驗條件、試驗設備和儀器、試驗過程、試驗中斷和恢復、試驗結果評定和試驗報告等。
GB/T 38924.7適用于在使用過程中會經(jīng)歷濕熱環(huán)境的民用輕小型無人機(起飛重量為0.25kg~150kg)系統(tǒng)(含飛行器和地面站),以此來確定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(tǒng)耐受自然的或誘發(fā)的潮濕大氣的能力。
2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較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/T 38924.1-2020民 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(tǒng)環(huán)境試驗方法第1部分:總則
3試驗條件
3.1 受試設備
受試設備應滿足以下要求:
a)受試設備技術狀態(tài)應與提交的產(chǎn)品資料內(nèi)容相符;
b) 受試設備數(shù)量應滿足試驗要求,受試設備至少需要1套;
c)受試設備應有企業(yè)合格證等質量檢驗證明。
3.2試驗條件及容差
對于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(tǒng)濕熱試驗條件及容差見表1。
4試驗設備和儀器
用于試驗的儀器設備(包括專用設備)應經(jīng)檢定或校準并在有效期內(nèi),陪試設備應檢驗合格。受試設備功能/性能測試所用的測試儀器應滿足預期的使用要求,其測量不確定度或較大允許誤差應小于被測參數(shù)較大允許誤差的三分之一。
對試驗箱(室)的要求應如下:
a)試驗箱(室)校準應符合 GB/T 38924.1-2020中4.4的要求;
b)試驗箱(室)能 力應能滿足表1中溫度、相對濕度控制要求;
c)試驗箱(室)內(nèi)空氣循環(huán)和溫、濕度控制系統(tǒng)應能保證受試設備周圍的溫、濕度在試驗溫度的容差范圍內(nèi);
d)試驗箱(室)溫、濕度檢測系統(tǒng)的精度至少應為試驗溫、濕度允許誤差的三分之一;
e)試驗箱(室)的容積應能保證受試設備不影響其產(chǎn)生和保持規(guī)定的試驗溫、濕度;
f)受試設備 與箱壁距離≥10 cm;

檢測流程步驟

檢測流程步驟

溫馨提示:以上內(nèi)容僅供參考使用,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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